日前,河池市紀委監委對大化瑤族自治縣水庫和扶貧易地安置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韋博瀚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韋博瀚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較大。
韋博瀚身為黨員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甚至在黨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不知敬畏,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河池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決定給予韋博瀚開除黨籍處分;由河池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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